●事由:市民吴先生在龙洞某楼盘下定一套新房最终没买成,要求退回一万元购楼定金,追讨了一个多月未果。
●结果:售楼部相关人士称是内部没协调好,会按照相关程序来处理。
市民心声:
结婚一年多,终于储够了首付按揭买房,近日,海珠区居民吴先生在天河龙洞某楼盘下定的一套新房没买成,购楼定金又追不回。
“当初说会退回定金给我。”吴先生说,6月7日,吴先生与妻子看中了龙洞××园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,当天签订了购房认购书,并付了1万元定金。认购书中约定,允许吴先生购房的3成首付款分两次付清。13天后,两人到签约中心打算正式签订购房合同时,却又被告知首付款分两次的方式不可行。与售楼部协商后,售楼工作人员答复可以退回定金。
以为购新房无望,吴先生与妻子另定购了一套二手房,在等待银行审批按揭手续时,××园却又来电说,同意认购书中的方式购房,不能退定金。“哪有钱同时买两套啊。”吴先生犯了愁。他去追讨定金,结果一个多月也得不到解决。
记者跑腿:
记者找到经手吴先生购房事宜的售楼部李小姐。李小姐说,她当时认为定金可以顺利退回,所以让吴先生写了书面退款申请。而该公司售楼部一位姓沈的经理则表示,公司总部早已同意认购书中的首付方式,由于当时与签约中心的沟通出现问题导致后续的问题,公司会按照相关程序来处理吴先生的问题。
国智律师事务所的张学华律师表示,正式签合同当天,签约中心反悔认购书中的付款方式,已是悔约行为。吴先生当时已有权向发展商追讨定金甚至是双倍索赔。帮办记者:孔小云